搜索
你好,欢迎你访问57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.返回首页加入收藏

廊坊市国资委出台《监管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规定》

时间:2017年01月21日 信息来源: 点击: 次

加强对监管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,是《公司法》、《企业国有资产法》和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》赋予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一项重要职责。为保证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、科学化,近日,廊坊市国资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监管工作和企业实际,制定印发了《监管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并于今年11日起正式施行。

《规定》明确了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的适用范围,提出了企业在资产重组、国有产权变动、重大投资计划、利润分配方案、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、职务消费、内部机构设置等方面应报请国资委审核(备案)的内容、程序和方式,以及不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的责任追究等事项。

该项《规定》的出台,对于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,维护所有者权益,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,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、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大意义;同时对于规范企业重大事项内部经营决策行为,维护企业依法享有的自主经营权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
版权所有: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

主办单位: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网站地图

冀ICP备13001240号 廊(公)备13100302000653号

联系电话:0316-2223350 网站识别码:1310000031